参考试卷
试题来源与互联网,我们严格保密一点考试用户的试题信息

组工干部在线考试题库——干部选拔和任用

更新:2018-09-18    来源:图蓝一点

本文描述一点考试组工干部在线考试题库——干部选拔和任用

《组工干部在线考试题库——干部选拔和任用》

一、判断题

1. 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   ) (1.0)


2. 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 (1.0)


3.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人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 (1.0)


4. 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 (1.0)


5. 坚持重视基层的鲜明用人导向,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干部。(   ) (1.0)


6.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 (1.0)


7. 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币(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可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可不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 (1.0)


8. 实行任职试用期的干部,试用期为半年。(   ) (1.0)


9.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但因工作特别需要,可以越两级提拔。(   ) (1.0)


10. 依法办事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   ) (1.0)


11.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 (1.0)


12.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 (1.0)


13. 在换届工作中,没有按要求配备女干部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予审批。本县(市、区)没有合适人选的,要在全市范围内通过上级选派、异地交流等方式来统筹解决。(   )" (1.0)


14.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规定执行。(   ) (1.0)


15.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对学校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 (1.0)


16.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与会成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 (1.0)


17.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 (1.0)


18.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两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   ) (1.0)


19.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 (1.0)


20. 参照《中央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41号),设立董事会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总经理任期由董事会确定,每届任期三年。(   ) (1.0)


21.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 (1.0)


22. 领导班子换届的推荐环节,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 (1.0)


23. 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原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 (1.0)


24.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还要与"6诚、干净、担聋的要求,与"三严三实"的要求,与"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统一起来。(   ) (1.0)


25. 县委书记岗位重要,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后,可以继续兼任县委书记职务。(   ) (1.0)


26. 《党政领导干部千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   ) (1.0)


27.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 (1.0)


28.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 (1.0)


29.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 (1.0)


30. 党政领导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 (1.0)


31. 工作日期间,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得同时离开本辖区,确因特殊情况需同时外出的,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开,且离开期间应保持通讯力小时畅通。(   ) (1.0)


32. 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末满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 (1.0)


33.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 (1.0)


34. 参照《中央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41号),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和董事长可以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 (1.0)


35. 参照《申央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规定》(申办发(2009)41号),设立董事会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职数为七人至十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至二人。(   ) (1.0)


36. 选拔任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可不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 (1.0)


37.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 (1.0)


38.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 (1.0)


39.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不应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 (1.0)


40. 不论担任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均实行任职试用期制。(   ) (1.0)


41. 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   ) (1.0)


42.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   ) (1.0)


43.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做好年轻干部选拔工作,要吸取一些地方的教训,决不允许在破格中搞特权、谋私利和造假。(   ) (1.0)


44. 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对拟任人选迸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个工作日。(   ) (1.0)


45. 党委"五人小组"会议酝酿干部任免事项时,党委组织部门派人记录并存档。(   ) (1.0)


46.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80%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 (1.0)


47.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相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人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 (1.0)


48.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   ) (1.0)


49. 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 (1.0)


50.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 (1.0)


51.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 (1.0)


52.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狠刹跑官要官之风,坚决查处买官卖官现象,切实解决拉票贿选问题,让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忽悠老百姓的人没有市场,让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的人混不下去,让为官不、为的人没有前途,坚持防止有"硬伤"的人在组织选拔中一路过关,防止带病提拔。(   )" (1.0)


53. 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 (1.0)


54. 高等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听取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后,经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学校,可以实行常务委员会票决制。(   ) (1.0)


55. 干部交流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   ) (1.0)


56.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组织部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 (1.0)


57. 干部个人可以自行联系交流事宜。(   ) (1.0)


58.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党组)主持。(   ) (1.0)


59. 领导班子换届,二次会议推荐是必经程序。(   ) (1.0)


60.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


61. 领导班子换届,同级纪委领导成员应参加会议推荐。(   ) (1.0)


62.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 (1.0)


63.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我们培养选拔干部,要特别关注在乡镇、县区、市里担任过主官,在企业子公司担任过主要负责人的干部。(   ) (1.0)


64.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两个以上职位"是指在同一职务层次两个以上的岗位工作过,但不包括非领导职务。(   ) (1.0)


65. 按规定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 (1.0)


66.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 (1.0)


67. 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 (1.0)


68. 县委书记与县级人民政府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 (1.0)


69. 市辖区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任免前不必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   ) (1.0)


70. 干部任职前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算,第二天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   ) (1.0)


71. 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N3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 (1.0)


72. 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个人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察对象。(   )、 (1.0)


73.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 (1.0)


74. 从上级机关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交流担任县委书记的干部,如无地方基层领导工作经历,一般不可直接任用为县委书记。(   ) (1.0)


75. 党的十对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人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 (1.0)


76.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 (1.0)


77.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培养选拔干部,一定要放到主战场上去,放到企业、大学、基层一线,尤其鼓励干部到条件艰苦的地方去,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用理论指导实践。(   ) (1.0)


78.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   ) (1.0)


79. 领导班子换届,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 (1.0)


80. 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应当等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 (1.0)


81.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申选拔。(   ) (1.0)


82.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五句话、20个字就是我们培养干部、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干部最根本的尺度和标准。(   )、 (1.0)


83. 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相领导干部的选拔,本单位党组织可以向学校党的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迸行考察。(   ) (1.0)


84.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县委书记应当任满一届,无特殊原因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   ) (1.0)


85.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要切实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问题,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 (1.0)


86. 参照《申央企业领导人管理暂行规定》(申办发(2009)41号),设立董事会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党委,每届任期五年。(   ) (1.0)


87.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 (1.0)


88.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 (1.0)


89.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就是要在一次又一次具体选拔干部的实践中体现出来。(   ) (1.0)


90.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 (1.0)


91. 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 (1.0)


92. 对由县长任书记的和从县党政领导班子外同级转任书记、县长的也要按照对县党政正职的要求进行考察了解。(   ) (1.0)


93. 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申进行酝酿。(   )、 (1.0)


94. 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聘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委任制。(   ) (1.0)


95.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任前职务降职级安排工作。(   ) (1.0)


96. 要注重从有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县党政正职。(   ) (1.0)


97. 2015年5月19日,省委书记李希在省委组织部调研时指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定要联系我省干部选拔任用的实践和具体情况,要奔着问题去,在解决间题中让正确的用人导向鲜明地亮出来、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 (1.0)


  • 关注公众号

  • 在线考试客服微信

Copyright © 2019 - , 天津图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津ICP备11006143号-4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