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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对象设置

根据测评方案,需要设置不同类型的测评对象。测评对象一般包括: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不同测评卷,测评对象可能不同,都需要分别设置。

测评对象设置页面,展示不同类型的测评对象列表

新增测评对象

1、点击相应栏目的“新增”按钮,弹出增加测评对象页面。

对象编号:新增时系统自动生成。

对象类型:最多输入8个汉字,按照自己单位的常用规范来命名。

对象信息:可任意增加其他描述字段,如职务、年龄、任职时间等,例如:这里决定了导入评分考核对象时,有哪些描述字段,(单位和名称是系统自带的,无需添加)。这些对象信息将展现在评委打分页面。

新增测评对象页面,填写对象类型和信息字段

附加分数列:只有打分测评才有此栏目。比如绩效分,是从其他系统获取的客观分数。增加此字段后,打分工作完成后,可以给每个对象补录该数据,形成最终得分(次附加分数列与打分过程无关)。

附加分数列设置页面,添加绩效分等外部分数字段

2、点击“增加”按钮,完成操作。

复制测评对象

1、鼠标放到要复制的对象名称上,右侧即可出现“删除”、“编辑”和“复制”按钮,点击“复制”。

点击复制按钮,复制已有测评对象

2、弹出新的增加测评对象配置的对话框,对话框内出编号外,其余都复制了原有内容。此时,您只需修改类型名称即可。

复制后的新增对话框,可修改对象类型名称

给测评对象排序

1、拖动测评对象左侧的小图标(三条横线),把对象拖到合适的位置,即可完成排序。

拖动测评对象左侧图标进行排序

备注

测评对象的排序,影响着不同类型的测评对象以什么顺序展现在评委投票页面的。

编辑测评对象

1、鼠标放到要修改的对象名称上,右侧即可出现“删除”、“编辑”和“复制”按钮,点击“编辑”。

2、点击编辑按钮,进入编辑页面,完成相应修改。

删除测评对象

1、鼠标放到要修改的对象名称上,右侧即可出现“删除”、“编辑”和“复制”按钮,点击“删除”。

2、点击删除按钮,完成相应删除。

重要提示

测评、投票、问卷等类别下的评委类型您无法全部删除,至少要保留一个。您如果不需要此评委类型,后续权重配置不适用它即可。

保存修改

1、如果做了排序的操作,则必须点击“保存”按钮才能真正存入系统。其他操作,如新增、修改、删除无需点击保存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