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分测评卷的创建删除复制排序
创建好测评项目后,我们需要给项目制作测评卷。本文详细介绍打分测评卷的创建、删除、复制、排序等操作。
使用条件
如果需要给测评对象按照不同指标进行评分,那么就可以选用打分测评卷。其样式如下图所示。

创建
进入某已创建的测评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打分测评”,进入打分测评卷管理栏目,点击“增加”按钮。

选择测评对象,输入项目标题,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创建。
参数说明
测评对象:本打分卷是为哪一类测评对象准备的。
显示方式:默认选中对象名称。即评委投票页面,展示的是测评对象名称。
打分方式:默认选择与测评项目设置相同。我们在建测评项目时已经选择了打分方式,如无特殊情况,本打分卷就不再另行设置。
差异化评价:默认选择与测评项目设置相同。我们在建测评项目时已经选择了差异化评价方式,如无特殊情况,本打分卷就不再另行设置。
标题:本打分卷的名称,此名称会展现在评委投票页面。
修正总分:默认设置为0分。多指标合计总分时,因权重或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会出现各指标都得满分,合计分却不是满分的情况。这时可以用该参数来修订总分。例如:-0.1表示在评测总分中减去0.1;0.1表示在评测总分中加上0.1。

我们创建了测评项目后,即可进入该打分测评卷,完成测评指标、测评对象的配置工作。
删除
进入某打分测评卷,点击右上角“删除”按钮,即可完成对该测评卷的删除操作。

该打分测评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才能删除。
复制
点击某测评卷右侧的“复制”按钮,可复制出一个新测评卷。

选择测评对象,输入项目标题,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复制。

新测评卷将保持原测评卷的所有参数配置,节省了您再次配置的时间。
新测评卷不复制原测评卷中的投票打分记录。
排序
点击右上角的“排序”按钮,可以对测评卷的展示顺序做调整。

在排序对话框中,拖动测评卷前的“三条横线”小图标,即可调整测评卷的展示顺序。

这里的排序,将影响打分测评卷在评委端的展示顺序。评委端的打分测评卷的展示顺序是先按照单位排序,再按照打分测评卷的排序来展示。
